台湾A片 关于评选2018学年优秀学生个人及集体标兵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9-10-10浏览量:次
各年级,各系级学生组织: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形成学典型、争做典型的良好氛围,为大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,根据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台湾A片
优秀学生个人及集体标兵评选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我系决定开展2018学年优秀学生个人及集体标兵的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及名额
(一)优秀学生个人标兵
评选对象为我系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,在学习、工作和各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以及为系、学校争得荣誉,且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在本年级排名前50%的在校学生。
名额:每个类别按年级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%评选,四舍五入;2015级毕业生如在毕业前考取国内全日制研究生的,可申报直接认定“学术创新优秀学生标兵”,不受名额限制。
(二)优秀学风宿舍
评选对象的成员不少于三人,且至少三人为我系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。(注:考虑到2018学年我系未进行系级的卫生宿舍等宿舍评比活动,“至少获得一次系级及以上卫生宿舍或文明宿舍等相关集体荣誉”这一暂不列入必备条件,但将从2019学年开始严格执行)
名额:2016、2017级各5个,2018级3个,2016级专插本2个。
(三)优秀学生组织
评选对象为我系承认的系级学生组织,即:团委、学生会、系刊《新花圃》编委会、台湾A片
记者分站、分身剧社、榕树志愿服务队、佩兰诗社、辩论队。
名额:3个。
二、评选区间
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。有特殊规定的,按相关条款执行。
三、评选程序
(一)初评
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牵头成立“系评审小组”,成员应包括系领导、系团委书记、辅导员、班主任、教务员和学生代表,总人数为单数。
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。各“班级初评小组”完成对优秀个人标兵、优秀学风宿舍,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完成2015级毕业生申报“学术创新优秀学生标兵”认定、优秀学生组织的初评工作,并分别对初评结果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,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连同推荐人选申报材料一并上报系评审小组。
评审时间: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。
材料报送要求:
各班级初评小组以年级为单位汇总提交个人标兵、优秀学风宿舍申报表(电子版+纸质版,各一份)、相关佐证材料(电子版)、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台湾A片
优秀学生个人标兵初评汇总表》(电子版)、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台湾A片
优秀学生集体标兵初评汇总表》(电子版),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提交集体标兵申报表(电子版+纸质版,各一份)、相关佐证材料(电子版,一份)、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台湾A片
优秀学生集体标兵初评汇总表》(电子版),于10月17日16: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台湾A片
办公室(格物楼2-B102),电子版发送至台湾A片
公共邮箱[email protected]。
(二)终评
系评审小组组织审核,并对审核结果公示不少于三天,无异议后汇总上报系党政联席会议,通过后公布最终表彰名单。
终评时间:2019年10月17日至10月22日。
四、表彰
表彰时间:2019年10月下旬。
五、联系人及电话
杨帮琰,13427557839
李 靖,13929576369
附件:
1. 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台湾A片
优秀学生个人及集体标兵评选办法(试行)》/uploadfile/2019/1011/20191011061624288.pdf
2.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台湾A片
优秀学生个人标兵申报表》/uploadfile/2019/1010/20191010100118199.docx
3.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台湾A片
优秀学风宿舍申报表》/uploadfile/2019/1010/20191010100129378.docx
4.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台湾A片
优秀学生组织申报表》/uploadfile/2019/1010/20191010124735606.docx
5.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台湾A片
优秀学生个人标兵初评汇总表》/uploadfile/2019/1010/20191010100156735.docx
台湾A片
2019年10月8日